這是以「飛鷹號」(イーグル號)為主體的形態。主要武裝為收納於雙肩外裝部的戰斧(トマホーク),以及從胸部中央發射的蓋特光束(ゲッタービーム)。展開斗篷狀的蓋特之翼(ゲッターウイング)後,即可進行超高速飛行。
這是以「獵豹號」(ジャガー號)為主體的形態。武裝僅有裝備在左腕的鑽頭(ドリル)。擅長於陸地上的超高速戰鬥,雖然最高速度不明,但能快到產生殘影。除了可以利用鑽頭進行地底潛行外,亦可藉由腿部的推進器(スラスター)短時間飛行。
這是以「巨熊號」(ベアー號)為主體的形態。背部貨櫃、後方裝甲以及腿部皆配備有大量飛彈(ミサイル)。也能利用可伸縮的雙臂進行肉搏戰。此形態設計上是為了應對水中戰,擁有可在深海中承受高壓的裝甲。與蓋特2(ゲッター2)相同,也能藉由腿部的推進器(スラスター)進行短時間的飛行。